网民来信
子女北京社保办理
来信人:bj***31
时间:2024-06-07
区政府领导: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妈妈是朝阳区集体户口,孩子是外地户口,可以给孩子办理北京市医保吗?如果可以,如何办理呢?谢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2024-06-08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朝阳区医疗保障局答复如下:您好!依据《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京人社农合发〔2017〕250号)第二条第三款第三项,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就读的本市户籍在校学生,以及非在校的本市户籍少年儿童(包括托幼机构的儿童、散居婴幼儿和其他年龄在16周岁以下非在校少年儿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非在职非北京生源(含在京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且无其它基本医疗保障的学生(以下简称学生儿童),以及下列无其它基本医疗保障人员:3.父母一方有本市户籍(驻京办户口、学生集体户口等除外)的外埠户籍学生儿童。依据第十条“符合城乡居民参保条件但未在规定参保期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人员,持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电子照片等材料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医疗保险费,在3个月等待期满后可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的12月31日。”的规定在京办理城乡居民参保。如有其他医保相关问题可咨询朝阳区医保中心010-5391874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